关于兵团人口集聚工作的意见建议

时间:2024-07-11 13:23:52
关于兵团人口集聚工作的意见建议[此文共1019字]

根据贵委文件精神,发改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协调,经征询市人社局、计生委等相关单位对人口集聚工作的有关意见建议,结合市目前人口集聚工作的实际,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继续深挖土地承载人口潜力,确保符合政策的招录人员都能兑现土地。用足用好“中央专项”政策,落实好住房安置、社会保障等各项措施,积极对接中央、兵团人口集聚相关政策的兑现落实。

(二)坚持以产业发展带动人口集聚这条主线,加大产业援疆和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内地和北疆产业转移,大力推进产业发展,推动央企、援疆省市、国有及民营企业投资师市为集聚人口提供支撑。加快推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和工业园区建设,形成重点产业引领、园区示范带动,核心区域集聚人口的增长合力。建议兵团协调援疆省市、中央企业加大产业援疆工作力度,鼓励引导更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到师市投资建厂,为师市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不断提高产业发展带动就业能力 。

(三)积极探索研究制定出更加系统、全面、灵活、有针对性,更加符合师市人口集聚工作实际的优惠配套政策,积极向国家、兵团争取在人口集聚方面的差别化政策。师市地处南疆,安全、气候、交通、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等因素不利于人口大规模快速集聚,同时给招商引资和产业聚集也带来很大的难度。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薄弱成为影响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无法满足人口集聚的需求。建议兵团结合实际制定差别化的优惠政策和人员招录、安置、工资福利等管理办法。

(四)加大赴内地招人的力度和密度,精准对接内地相关省市区的贫困地区,深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加强政府间有组织,有计划的劳务对接,切实打通招人渠道,将招录人员的地域扩大至四川省、重庆市、河南省等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省市。建议在兵团党委与内地相关省区进行高层对接后,从兵团层面划分招录区域,形成定向定点招录引进,防止师与师、团与团之间的恶性竞争。

(五)加快招人引人的资金落实。严格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资全兑现工作,确保招录人员“迁得进,住得稳、过得好,能脱贫。”希望兵团在安置费用、住房保障、稳岗补贴、社保补贴、基础建设等在资金安排上给予项目资金支持。一是用于加强对土地资源相对富余的边远连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住房、道路交通等条件,增强对人口集聚的吸引力;二是优化园区企业用工环境和配套员工生产生活设施,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使工业园区成为新的产业集聚人口安置点;三是用于新增劳动力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适当提高待遇标准,增加家庭收入,营造拴心留人、待遇留人的良好环境。

(六)放宽落户限制。建议在落户方面适当放宽,不以迁移户籍为考核硬指标。因个人原因,暂不在兵团落户的,可办理兵团居住证,同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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