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间合同

时间:2024-07-11 13:20:33
房屋居间合同范文汇编7篇[此文共14308字]

房屋居间合同范文汇编7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居间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居间合同 篇1

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_

乙方(买受方):___________

丙方(居间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____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所有权人为________.

二、房产权属转移时,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二。

三、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该房产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该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此价格包括:房价款□ 公共维修基金□ 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 空调□及其它 .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认可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现金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________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该定金待过户当日,自动转为购房款;

2)甲乙双方在丙方协助下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60%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 甲方在缴清本合同第五条第三项房屋交付前各项费用后,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10%人民币________元整支付给甲方 .

2、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________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____日内,另外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连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为首付款。乙方应将该房产的首付款(该房产的成交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暂存丙方指定帐户,待房屋产权过户当日,划入甲方帐户□;

2、乙方将首付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3、暂存银行开立的监管帐户内,由银行监管该部分资金,待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完毕 日内,连同贷款额一并支付给甲方。此业务必须由甲乙双方与丙方另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3)在银行批贷手续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配合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由丙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协助甲方办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银行贷款额会由银行内部自动转入甲方所开帐户。

三、关于税费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确认及计算工作。税费分担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见附件一;

2、甲乙双方所交税费可由丙方代为缴纳,相关部门所开具的完税凭证、行政事业性收据、工本费发票等单据,待代理事项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给付费的一方。

第三条 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双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务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因此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按附件一约定的数额和比例,由 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及代办过户费。

第四条 权属过户委托事项及相关费用

一、甲乙双方办理权属过户的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由丙方提供权属过户代理服务,权属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的缴纳以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的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按约定内容缴纳。未做出约定的,以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如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银行及贷款服务,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金额见附件一。

第五条 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并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二、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

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该房产交付前,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产交付并签订《物业交接单》后,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产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缴费凭证。

四、如该房产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产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六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并符合国家及XX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

2、甲方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则,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违约赔偿外,还应支付给丙方总房款的3%作为居间服务报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则甲方应按此比例和数额支付给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甲方应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时到银行提交资料并签字。

4、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按期如数缴纳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约定的由甲方缴纳的税费,超过期限视为违约。

……此处隐藏11542个字……人之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委托人提供房源的所有权情况等有充分了解的权利。

六、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七、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八、本合同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制定,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该文本的发放由以上两个机关共同负责,工本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1990)250号”通知执行。本合同文本未经制定单位同意,任何印刷企业不得擅自印刷或改变格式和内容进行印刷。

九、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房屋居间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其他条件:▁▁▁▁▁▁▁▁▁▁▁▁▁▁▁▁▁▁▁▁▁▁▁▁▁▁▁。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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