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合同

时间:2024-07-11 13:12:27
【热门】承包经营合同3篇[此文共5491字]

【热门】承包经营合同3篇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合同在保证交易的安全和信誉方面起到越来越关键的作用,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写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关于承包经营合同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承包经营合同 篇1

草原承包合同(样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贯彻落实草原承包经营制,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保护草原、建设草原

的积极性,明确草原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物权法》、《草原法》、《土地承包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草原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亩草原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其中放牧场______亩,割草场______亩,人工草地______亩,其它草原______亩。

草原等级:____ 。

承包草原分布、四至界限(拐点坐标)及附属设施见草原承包示意图(附后)。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50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草原载畜量

根据草畜平衡有关规定和承包草原的实际情况,该草原可以全年饲养______羊单位。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承包草原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转让的权利。

2.承包期届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3.乙方对承包草原进行各项建设,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4.乙方饲养牲畜数量不得超过草畜平衡核定标准,不得改变草原用途。

5.乙方有义务保护、管理承包的草原及其附属设施,防止破坏和损毁。

6.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和草原(农业)管理部门对承包草原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7.乙方承包草原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8.乙方有义务缴纳草原承包使用费和其它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对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的草原依法享有管理权,对乙方经营使用草原的行为有监督、检查权。

2.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草原。

3. 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草原和破坏国家建设的基础设施的行为。

4. 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 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对承包草原的合法权益,帮助排除和处理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6.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7. 甲方有权依法收取草原承包使用费和其它费用,所收费用应用于草原保护和建设。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在草原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政策的重大改变,以及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当依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

七、违约责任

⒈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当向对方支付赔偿金。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⒉ 乙方出卖和非法转让承包的草原,甲方有权宣布买卖与转让关系无效,并责令限期改正。乙方未经批准在承包的草原上修建房屋等永久性建筑物,甲方可责令乙方拆除,并责其恢复植被。乙方毁坏承包草原上的草原保护建设等基础设施,应予赔偿。乙方擅自改变草原用途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乙方对草畜平衡制度执行不力,因超载过牧、掠夺性经营等原因造成承包草原生产力下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草原植被。

七、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调解、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 方(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并盖公章) 乙 方(代 表 人):______(签字并盖章) 鉴证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并盖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草原承包示意图。

承包经营合同 篇2

甲方:湖南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甲方《经营管理制度》,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签定如下承包经营合同。

一、双方同意,乙方与甲方不形成劳动关系,甲方所设的预结算部由乙方承包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主分配、自负盈亏原则。

二、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招投标项目的预结算均交由乙方编制。

2、根据甲方年度工作计划,乙方在年完成的经济指标保底/ 万元。

3、乙方按公司预结算收费标准收费,由甲方财务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收取,其中的 70 %由乙方支配,作为预结算部人员的工资及奖金分配; 30 %由甲方支配,作为办公场地使用费和管理费用。

4、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办公场地使用费和其他管理费。

三、其他费用承担

1、甲方承担乙方经营过程中的以下费用:办公耗材、电费、水费、餐费。

2、乙方承担经营过程中的以下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聘用员工的工资、奖金、社保等。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①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管理制度对乙方聘用人员进行人事、纪律、形象、惩处管理,有权要求乙方辞退不遵守甲方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的人员。

②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个人常驻甲方办公室经营的基本条件,即:办公室、办公桌、椅以及就餐条件。

③甲方公司项目外的投标预算业务,在项目经理没有特殊要求时,应安排乙方编制,并由乙方填写《投标预算编制费审批表》合理收取相关费用,甲方经营部主管领导审批,监督费用的收取。

④乙方如因投标预算原因导致投标项目废标,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5000—10000元/次的标准进行经济处罚。 ⑤乙方收取的公司项目预结算费必须全部上交甲方财务部。甲乙双方每月对收取的预算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甲方依据约定扣除乙方每月应上缴的金额,剩余金额甲方分两次返还给乙方:总金额的60%甲方按月返还给乙方,总金额的10%甲方在年底一次性结算给乙方(不计息)。

2、乙方权利、义务

①负责甲方在建工程项目款、安措费、项目结算的核查、支付及使用过程的监督工作。

②参加甲方项目的图纸会审、合同评审、技术交底等工作。

③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经营管理制度规定的工程预结算收费标准自行决定下浮数额,但应服从甲方收费安排。 ④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将劳动合同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管理,且与甲方无任何劳动关系。

⑤乙方应服从甲方自营项目及正常经营业务的工作任务安排,不得无故拒绝甲方安排的工程预结算业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合同。

⑥乙方(包括乙方所聘工作人员)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对涉及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⑦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五、其他

1、本合同期限为两年,从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如需续签,则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办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

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财务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预结算部投标预算收费标准》附后。

甲方:(盖章)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乙方:年 日 日月

承包经营合同 篇3

编 号: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为加强企业管理和规范运输行为,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路运输行业管理的前提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经营承包车辆

1、车辆湘KY使用权归乙方,甲方提供至 客运线路牌给乙方使用,

2、汽车牌证及其它营运手续齐全,符合车辆行驶、运营的相关安全标准和技术标准。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限

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壹年。

第三条 合作经营承包方式

1、乙方必须以甲方名义购车上户和办理营运手续,由乙方承包、甲方所经营管理的公路旅客运输,但所需资金由乙方负责。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经省、市交管部门核发的客运线路从事公路旅客运输,(必要时甲方可根据经营状况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客运线路作出调整)。

3、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公路客运的全过程中,服从甲方的各项管理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承包期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的单车费用

1、每月向甲方交纳企业管理费200元。

2、每月交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税费、规费、保险费等费用由甲方按实收 取,代收代缴。

3、有关费用的其他约定: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承包经营合同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5000元整(大写:伍千元),合同终止三个月后,在无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的前提下,无息退还乙方。

(2)各种费用的计算期以该车上户日或转入日算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止,期间不间断。因国家或政府有关部门提高收费标准和新增收费项目,乙方向甲方交纳的费用则作相应调整。

(3)甲方有权规定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保险机构对承包车辆进行及时足额的办理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保值不低于 20万元整,承运人责任险保值不低于50万元整,其保费由乙方承担。重大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后,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未及时按甲方规定续保,乙方必须停止车辆运行,否则,乙方要承担事故全部费用及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经营权。

(4)交纳费用的时间为每月的26至28日,所交费用为次月的费用。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5)甲方为办理承包车辆的交通肇事、治安、违章、临时性事务等所需支出及有关部门应收取的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享有对合作经营车辆进行经营管理的权利,合同终止,车辆户籍权及经营证照归甲方所有。

(2)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各项费用,并按国家规定上交各种费用。

(3)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对本合同有关约定进行调整和修改;有权监督乙方及其聘用人员遵章守纪,依法经营;有权对乙方及其聘用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交通行业管理规定,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信誉的行为提出整改并按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经济制裁等处罚。因乙方的行为,损害甲方利益或信誉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因交通肇事、违章扣车(证)、脱班、治安处罚等造成车辆停运、罚款、经济赔偿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对外承担责任后,有

权向乙方追偿,并加收5%的信誉赔偿金。

(5)承包期间如政策或经营需要,由甲方按需添臵车辆附属设施,乙方必须支付添臵的设施费用和安装费用,乙方不得自行添臵。

2.甲方的义务:

(1)传达贯彻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精神,组织评先创优活动。

(2)组织交通法规、安全技术学习。

(3)建立驾驶员、车辆的安全技术档案。

(4)协助乙方调处交通事故和营运纠纷。

(5)安排车辆、驾驶员年度检审。

(6)组织办理合同期内客运车辆的营运手续。

(7)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规定,选择有利于营运车辆利益的险种,统一办理车辆的保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有权依据本合同取得其合法经营收入。

(2)自觉遵守营运线路和各站点、所在地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维护甲方的信誉,做到安全生产、优质服务、依法经营。

(3)乙方须确保车辆行车安全,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保持车况良好,妥善保管各类营运证件(牌、照),如发生损坏或遗失,相关损失费及罚款由乙方承担。

(4)除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外,乙方无违约行为,不得终止本合同或转让承包经营车辆。

(5)甲方应提供车辆经营、调度、安全管理、站点协调、营收结算等多方位服务,协助乙方作好车辆年检、证照年审、车辆保险、事故处理等工作。

2、乙方的义务

(1)驾驶人必须参加从业资格培训学习,获得《从业资格证》方能上岗。

(2)在承包期内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政府对营运车辆管理的规定,严格履行甲方的规章管理制度。依法经营、热情服务,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社会的监督,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每月向甲方交清各项费用,并承担其它相关费用。

(4)必须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维护甲 方和乘客的利益。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及承包经营车辆转让、租赁、抵押或设定他项权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另行发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特殊情况需要转包的,乙方应写出书面报告,经甲方同意,交纳20xx元的安全服务转包费,办理有关手续之后,方可转包。

(6)乙方必须保持车身整洁,不得擅自在车身上乱贴异物。

第六条:车辆事故营运的处理

1、发生事故或营运纠纷,由乙方负责垫付医疗费、维修费等所需预支的费用以及处理事故所需的全部费用。

2、发生事故或营运纠纷,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甲方应积极主动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做好协助处理工作。

3、如因事故或营运纠纷酿成诉讼,致甲方应诉时,乙方需负担甲方的诉讼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并对法院的判决、裁定履行全部义务。如因上诉原因法院或仲裁等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甲方承担责任时,甲方有权依此向乙方追偿相应的损失。

4、乙方不得因事故、营运纠纷或交通管制而少缴、缓缴应上缴的所有费用。

5.发生交通事故后,需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由甲方负责与保险公司联系。乙方应及时把索赔材料交甲方,由甲方统一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不及时交索赔材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不得拖欠应交甲方费用,如逾期未缴纳,甲方按拖欠额每日加收5%的违约金。

3、不论何种理由和原因,、停运、聚众上访等均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4、如因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严重违规经营行为,造成甲方线路牌被行业主管部门注销的后果,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车辆残值归甲方所有。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出租车转包给他人经营,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收回车辆和牌证。未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发生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 责。

6、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请人代营,第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第二次支付违约金400元,第三次支付违约金800元,第四次则解除合 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和牌证。乙方所请代营人所发生的一切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7、乙方将承包车辆私自用于抵押、质押、变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和牌证,造成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并支付违约金5000元元给甲方。

8、乙方不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每缺席一次支付违约金50元。

9、乙方擅自改变车身颜色、车身标识、车身广告,应立即改正,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承包车辆和牌证。

10、乙方不按时交纳合同中规定的费用或违反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时,甲方立即收回车辆,每次收取500元扣车费。停运期间和各项费用不减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1、如遇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原因,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在关经济责任可依法处理,但当事人必须尽力避免损失的扩大,未尽力的要对放大的损失负责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乙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车辆牌照和营运证件,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因违法或其他原因被吊扣驾驶证执照一个月以上;

2、因违法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劳动教养处罚的;

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

4、经催缴连续三个月未缴清当月费用;

5、累计欠费金额达到当月应缴纳的费用;

6、经查证确实给甲方信誉造成重大损害,如中央、省级有关新闻单位点名批评一次或市级以上新闻单位点名批评二次以上(含二次);

7、不通过正当渠道反映意见和要求,煽动、组织、聚众闹事或集结上访停运;

8、不服从甲方管理,采取谩骂、欧打、威胁、恐吓甲方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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