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国务院安委会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两办《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印发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安委〔2021〕12 号),进一步强调危险化学品涉及行业领域广、链条长,安全风险大、治理任务重,部署利用一年时间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安委会发〔2022〕3 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教发〔2022〕15 号),结合**教育系统《**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和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深入分析研判、紧紧扭住抓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突出矛盾以及国内外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重大风险隐患,全面调动各方力量,利用一年时间集中治理,进一步推动我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压实安全责任,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把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二、治理时间
2022年3月7日至2022 年 12 月底。
三、治理内容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两办《意见》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依法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长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形势分析、安全隐患排查和检查常态化,健全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专项应急预案,落实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等问题。
3.进一步规范我园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和报废各环节的管理工作,有无购买“三无产品”的问题,购买、储存、领用登记制度落实,保证储存装置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保证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完善。
4.建立学校储藏室等场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监控、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良好,个人防护器材配备到位,危险化学品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方面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5.落实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石油气的安全检查制度,坚决不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保证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教育普及。
6.学校天然气设备、管道检测和维护做到经常检测和维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7.保证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掌握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操作人员要熟悉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自觉。结合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细化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的措施。
(二)分工明确,认真落实。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小组,细化任务,明确分工,深入开展集中治理。围绕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应急预案、提升专业人员能力素质,创新工作方法,完善重点保障制度措施。
**幼儿园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