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以监督、执纪、问责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持续推进工作落实,整体工作有序推进。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不断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一是3月初市局下发《中共南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纪检组工作规则》意见稿,征求对纪检组“三为主”实施方案的意见,意见稿明确全市市县两级国税机关党组纪检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工作职责与分工、工作制度、工作协调、工作纪律、工作保障等内容,以制度形式将县(市、区)局纪检监察干部以聚焦主业为主、以市局纪检组管理为主、以日常执纪监督为主的“三为主”工作机制固化。二是制定了《中共南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巡视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巡察工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进一步理清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21项、班子成员19项、部门负责人12项,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29项,共计81条责任清单;编制《落实责任清单进度台账》,涵盖责任清单内容、责任人身份、完成时间、完成项目、具体完成情况等。责任人按季填写,逐步落实,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年终完成所有项目;将落实 “两个责任”清单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年终通报落实责任清单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评先奖优、综合目标考核以及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上半年已开展对南召县局、方城县局综合巡视监督检查。三是制定了《全市国税系统公务灶管理办法(试行)》。总结了2015年度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了各单位绩效考核情况和民主测评情况,明确了考核等次。四是转发了省局关于约谈、函询和诫勉3个暂行办法。要求纪检监察部门主动适应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充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二)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一是认真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召开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提出了2016年的目标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进行了分解细化。二是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考核情况进行通报。2个单位被确定为较好档次,其它均为好档次,4名科级领导干部被评为较好档次,其它均为好档次。三是认真组织廉政教育月活动。制定下发了全市廉政教育月活动方案,组织全员观看《滑向深渊》、《诱发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20个认识误区》等廉政教育片以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南阳市纪委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向省局提交税收执法风险点12个、上报廉政文化作品50余幅。四是组织全系统10人参加全省廉政知识抽考。
(三)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开展“四比四查”活动,要求各单位结合“营改增”工作的开展,在全体在职人员中开展以“比服务查是否履职、比担当查是否尽责、比业绩查是否勤政、比正气查是否廉政”为主要内容的“四比四查”活动。通过对照纳税服务承诺、权力责任清单、工作标准清单和廉洁自律要求,逐项清查,看服务是否主动、尽责是否到位、工作成效是否明显以及是否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共自查4类22项问题,各单位均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从而确保各级各类人员规范正确履行职务。二是抓好重要节点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节日,下发通知,提出廉政要求。
(四)认真做好信访案件查办工作。上半年,市局共收到信访举报4件,较去年同期9件下降125%。其中:省局转来2件、市局收到2件。反映的主要问题涉及以权谋私、干部工作作风、吃拿卡要损害纳税人利益、违规经商、违反八项规定大操大办等问题。对于收到的信访举报,我们全部以不同的形式进行了初核,从调查情况看,只有1个反映的问题失实,其它3件均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按规定进行了处理,给予纪律处分1人。
二、存在的不足
总之,上半年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单位和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单位和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在“一岗双责”的落实方面,有的单位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对干部监督管理不敢硬起手腕抓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
二是个别单位源头预防措施不到位,对税收工作和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单位发生的问题处理不够主动和及时。内控机制监督检查时紧时松,部分基层单位和基层人员风险防控意识还不够强。
三是个别基层税务人员对自身要求不够高,在落实八项规定方面,有些领导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不能对形势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办事情仍然依赖传统观念和惯性思维,存在等待观望思想;少数单位和领导干部在执行规定时,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钻空子,心存侥幸,甚至明知故犯,顶风违纪。